2014-12-02
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介紹
103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
什麼是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制度?
ü 居家式托育服務,指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,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托育服務。
ü 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(保母),應向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辦理登記。
ü 違反規定者將處罰鍰新臺幣6,000元至30,000元,並得按次處罰。
提供居家式托育服務者,需年滿20歲,並具備下列資格之ㄧ:
ü 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。
ü 修畢保母專業訓練課程,並領有結業證書。
ü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、家政、護理相關學程、科、系、所畢業。
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(http://www.sw.ntpc.gov.tw/);
路徑:新北市政府社會局-居家式托育服務(保母)專區)
相關問題請洽詢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托育科
電話:2960-3456(本市境內直撥1999)分機3833、3831、3678-3681或向新北市新莊區社區保母系統詢問
電話:2208-2667
新北市社會局居家式托育人員登記制DM
upload/sided_dm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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