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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內容 | 新北市幼兒托育職業工會社工實習辦法
壹、實習類別
期中實習:至少實習16週,每周至少出席1個工作天,總時數不得低於120小時。
暑期實習:至少實習6週,每周至少出席5個工作天,總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
貳、實習資格:
(一) 各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之在學學生。
(二) 在校須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工作直接服務(含個案工作、團體工作、社區工作)等必修科目,且成績均及格者。
(三) 對兒童、家庭、婦女服務工作具興趣與熱忱,能遵守本會規定者。
參、申請程序
(一) 由本會每年評估人力,提供定額之實習名額,請先來電洽詢本會承辦人。
(二) 申請者由學校系所推薦,以公文統一向本會提出實習申請。學生必須繳交個人履歷表(含照片)、自傳、實習計畫、成績單等相關資料。(自傳應包含基本資料、家庭背景、求學過程、社團、志願服務經驗;實習計畫應包含實習動機、對自我及機構的期許、實習內容。)
(三) 申請時間
1. 期中實習
上學期每年5月31日截止
下學期每年11月30日截止
2. 暑期實習每年4月15日截止
(四) 申請聯絡方式:
承辦人員:吳貞儀 社工員
電話:(02)2208-2667
傳真:(02)2208-2679 地址:新北市新莊區後港一路130巷25號1~2樓
e-mail: tcc22082667@gmail.com (五) 甄選程序
申請資料經本會書面審核通過,由承辦人員連絡實習生請人安排面試,經本會以公文通知錄取者始取得實習資格。
肆、實習內容
了解本會服務宗旨、歷史發展、組織功能、運作流程及服務內容。
(一) 社區保母系統
個案工作(訪視會談、專業關係建立、評估與處遇、資源開發運用、追蹤輔導)、親職講座、親子活動、協力圈活動、課程辦理、行政事務。
(二) 育兒指導暨學前啟蒙服務
個案工作:學習個案工作流程及見習個案會談、外展服務。
實際參與1名個案處遇觀察工作,撰寫觀察處遇報告。
(三) 專題報告、研究案相關資料整理、閱讀專業書籍並撰寫讀書心得報告、收集宇整理文獻。
(四) 方案相關行政事務及電話接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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