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12-28
各位社區保母系統的伙伴們:
好消息!保母證照報考資格將維持現況!勞委會原本在8月16日公告放寬保母證照的報考資格,依據新規定,自102年起只要年滿20歲,就能夠報考保母證照。由於這樣的變革將產生諸多問題,並且會對長期建立出的保母證照專業形象產生負面衝擊,我們認為這樣的作法實在不宜!
經過各界反應與多方努力,勞委會與兒童局終於在9月18日邀請保母及社區保母系統、兒童福利團體召開座談會,聽取各界意見。9月25日、10月19日、11月6日另召開3次會議以研商共識及配合措施。11月29日兩會再次邀請保母從業人員與相關團體召開座談會,會中並做出兩項決議:1.勞委會保母報考資格將恢復現況,維持「年滿20歲,必須有相關訓練合格結業證書或幼保科系畢業」之保母證照報考條件,原於8月16日之放寬資格公告,將暫緩實施。2.機構式托育服務專業人員資格未來規劃改回「應具相關訓練或科系畢業,並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之單軌制」。兒童局明(102)年檢討修正「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」相關規定時,將邀請相關團體參加,共同討論。 我們非常高興保母證照報考資格最終能有符合大家期待結果,也感謝各保母系統對於本次「連署反對勞委會放寬保母證照報考資格」的支持!團結就有力量,期待後續我們能持續發揮團結合作的影響力,共同為建立良好托育政策而努力!